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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乡村振兴三生模式初探(3)

来源:灌溉排水学报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期刊导读 时间:2021-07-28
作者:网站采编
关键词:
摘要:三、生活型乡村振兴—以进城进镇型为例 (一)适用条件 一是从乡村现状来看:一方面从“人”的因素考虑,农村的轻人多外出打工,乡村空心化程度、

三、生活型乡村振兴—以进城进镇型为例

(一)适用条件

一是从乡村现状来看:一方面从“人”的因素考虑,农村的轻人多外出打工,乡村空心化程度、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,卫生、医疗、养老等条件亟待改善,生活不便,环境污染,农民进城进镇需求强烈;另一方面从“物”的因素考虑,现有宅基地空置率高,房屋年久失修,存在安全隐患,现状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完备或用地零散,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。

二是从外部因素来看:一是存在客观的异地安置需求,主要是为增进整体公共利益而对乡村造成的负外部性,包括为产业发展和人们生活提供的公共服务设施、大型基础设施建设,道路拓宽和新建,高铁、高速、高压线等“三高”建设等要求一定范围内宅基地进行搬迁,以免影响农民正常生产、生活。二是受规划及政策影响,例如村庄布点规划中的撤并村,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的农村,因产业发展及用地拓展需求而必须异地安置的乡村等。

综合以上影响因素,乡村难以实现就地振兴,必须采用异地振兴模式。

图4 乡村旅游型乡村振兴模式的利益关系

图5 进城进镇型乡村振兴模式适用条件

(二)关键工作

生活保障:农民进城进镇后离开赖以生存的土地,失去的可能是唯一的经济来源,进城进镇之后生活环境虽然改善但生活成本明显增加,要解决这一问题,必须让农民享受与市民同样的社会保障、医疗保障等较为完备的公共服务,将增加的生活成本降低至可承受范围内,消除与农民生存、生活最相关的后顾之忧,让农民进城进镇之后能够真正留下来。

文化教育和技能培训:农民需要的文化教育必须以“实用”为核心,最重要的是培养离地农民的新技能,引导离地农民在新环境下自力更生,解决离地农民的长期经济来源问题。一方面要提供基础的文化教育,例如儿童、青少年的义务教育,中青年的职业技能培训,老年人的医疗保健教育等;另一方面要进行富有特色、多元化的文化教育及技能培训,例如互联网技术教育、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和技艺教育、语言培训等,搭建文化产品宣传及销售平台,让农民进城进镇之后能够逐步依靠自身能力融入城市发展中。

探索宅基地“三权分置”机制:国家提出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、资格权、使用权“三权分置”,做到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、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、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,所有权归村集体,资格权归农户,而最关键的就是要探索使用权的适度放活,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。

(三)利益关系

进城进镇型乡村振兴模式的核心不在于农民是否转变为市民身份,而在于农民如何分享乡村振兴利益。政府可根据调研情况,研究制定多种模式的进城进镇政策,可采用货币补偿、实物补偿、就业及教育补偿等形式,对离地、离宅农民利益进行补偿。可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,作为乡村产业发展配套用地,构建与离地、离宅农民的利益分配机制。

图6 进城进镇型乡村振兴模式的利益关系

农民进城进镇之后,可享受与市民同等的公共设施和社会保障服务,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;通过政府、企业或公益性组织等举行的文化教育、技能培训等获得新知识、新技能,有利于同未来城市发展接轨,甚至可以吸引年轻人回村就业或创业;另可按照进城进镇政策,享受货币补偿。

企业一方面可作为政府安置、教育、培养新型农民的助手,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;另一方面可在政府优惠政策支持下,共同探索宅基地使用权的适度放活路径,达成节约企业成本、提高土地利用效率、促进农民转型和增收、增加政府税收的多赢局面。

游客既可作为被服务对象,又可作为潜在服务对象,可在宅基地使用权适度放活具体政策出台后,与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签订合同,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租赁农宅、农地等农村资源进行个人经营。

文章来源:《灌溉排水学报》 网址: http://www.ggpsxbzz.cn/qikandaodu/2021/0728/901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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